• 索  引  号:GSA001/2025-0003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市公开办
    • 发文字号:兰政办发〔2025〕48号
  • 主 题 词:工作 数据 部门 一件事 个人身后
  • 成文日期:2025-07-25
  • 发布日期:2025-07-25
  • 标   题: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个人身后“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州市个人身后“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5浏览次数: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州市个人身后“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金融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数据局、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兰州市个人身后“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723




兰州市个人身后“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的通知》(兰政办发〔2025〕23号)安排部署,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个人身后“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43号)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个人身后“一件事”落地见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开展事项梳理。按照“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个流程、一套指南”要求,梳理个人身后“一件事”涉及单个事项要素信息,将群众办理身后事涉及到的申请服务、业务受理、开具证明等各部门的业务,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进行整合,厘清各部门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办事标准,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编制统一办事指南,确保群众能够清晰了解办理步骤,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局、市数据局;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司法局、市委金融办,各县(区)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二)推动业务数据共享。根据事项要素梳理,对群众提交线上可办的联办申请,通过数据共享自动匹配用户信息,实现群众办事申请表单的智能预填、材料自动核验及业务协同审批。加快相关业务系统平台对接,实现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遗嘱公证、继承公证、社保医保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小额存款提取等业务数据互联互通。(牵头部门:市数据局;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司法局,各县(区)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数据管理机构)

(三)实现线上“一网通办”诉求“一线应答”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移动端“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统一办事入口,实现个人身后“一件事”一次申请、一网办理,提升办事便捷度。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加强对12345热线话务员的培训,并做好热线知识库信息录入工作。重点做到信息规范,口径一致,确保在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解答内容、热线知识库内容、甘肃政务服务网市县(区)子站办事指南内容三个层面保持一致,为群众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办理问题咨询服务、推动群众诉求按时解决。(牵头部门:市数据局;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各县(区)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四)实现线下“只进一门”。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的要求,将个人身后“一件事”纳入市县两级政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实现“一窗受理、按责转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窗出件”。(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医保局、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二、职责分工

(一)市政务服务局:负责督促责任部门做好本主题涉及的单个事项的认领和入驻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工作,做好市级综窗设置、人员配置、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

(二)市数据局:负责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移动端“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上线个人身后“一件事”;并做好12345知识库录入工作;对照个人身后“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持续梳理归集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的数据资源和电子证照,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和资源挂载。

(三)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具在医疗卫生机构内经救治无效正常死亡的患者,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外正常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明,并及时将死亡信息推送至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四)市公安局对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依相关调查和鉴定结论出具非正常死亡证明,按照群众需求和相关规定办理户口注销、驾驶证注销等手续。

(五)市民政局负责开具火化证明,并将死者火化信息(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性别、地址、死亡时间、火化时间等)及时推送至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六)市人社局负责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身故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身故遗属待遇(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身故注销登记等事项。

(七)市医保局负责办理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取等事项。

(八)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提取等事项,及时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信息推送至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九)市司法局负责已故人员遗嘱公证信息核查业务,及时将继承公证信息推送至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已故人员股权登记信息查询(继承人查询)业务。

(十一)市委金融办协调对接甘肃省金融监管局做好对银行机构办理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的配合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工作规范,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统筹高效的联办机制,推进各级重点事项任务落实。同时,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指导县区相关部门做好数据对接、业务办理等工作,开展个人身后“一件事”工作相关培训,确保工作方案内容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责任部门横向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工作职责,积极争取条线上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确保业务办理过程高效协同、数据共享反馈及时合规。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个人身后“一件事”工作与国家和省级相关标准和要求相衔接,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在政策、数据共享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指导。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通过政府网站、大厅解读、新闻媒体、实地宣讲等方式,扩大个人身后“一件事”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对改革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及时回应解答和汇总,让办事群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体验改革红利,增强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附件:1.个人身后“一件事”申请表

2.个人身后“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

3.个人身后“一件事”办理流程图和办事指南

    附件1-3.docx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兰州市个人身后“一件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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