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高新区、经开区、生态创新城管委会: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兰州市政府及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兰政发〔2018〕52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聘任王金贵、董武斌、秦晨、杨亚辉、蔡秉坤、孙赓、银波、陈灿、杜睿哲、刘宇乾、刘伟、李新民、贺彦、朱全新、姚健、张晓军、贾立军、文海东、霍吉栋、杨向赟20名同志为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两年。